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10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10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残留量。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汉长城保护区勇飞酱菜销售部抽检的标称为鸡泽县四庆酱菜厂生产的水晶白玉蒜(盐水渍菜)(生产日期2023-10-11),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结果为0.457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二)在西安市长安区杨宾副食批发部抽检的糖蒜(生产日期2023-10-15),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结果为1.41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在西安市雁塔区兵印酱菜批发部抽检的标称为河间市冰迪酱菜厂生产的白玉糖蒜(酱腌菜)(生产日期2023-10-14),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结果为3.00g/kg,标准规定为:≤0.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附件: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