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9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菌落总数。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雁塔区群群豆制品经销部抽检的面筋(购进日期2023-08-29),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结果为0.63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在西安市碑林区吴守春豆制品店抽检的面筋(购进日期2023-08-29),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结果为0.60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菌落总数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独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为河南品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麻酱米线(方便米线)(生产日期2023-10-26),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2.2×104CFU/g,2.2×104CFU/g,2.8×104CFU/g,2.3×104CFU/g,2.5×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⁴,M=10⁵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附件: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