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号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7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7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菌落总数。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碑林区洪见豆腐店抽检的面筋(购进日期2023-08-29),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结果为0.71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菌落总数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阎良人民东路分公司抽检的标称为陕西尚元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皮冻(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2023-10-16),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1.2×10⁵CFU/g,8.1×104CFU/g,1.5×10⁵CFU/g,6.8×104CFU/g,1.9×10⁵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⁴,M=10⁵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二)在陕西奥特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第十二分公司抽检的标称为重庆市正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生产日期2023-9-12),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结果为3.9×10⁵CFU/g,5.2×10⁵CFU/g,4.9×10⁵CFU/g,1.1×10⁶CFU/g,5.8×10⁵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⁴,M=10⁵CFU/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2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3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