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8号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餐饮食品、饮料2大类10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污染物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西安市莲湖区黎茗餐饮店销售的元宵(玫瑰桃仁)和元宵(黑芝麻),2批次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重庆莺飞草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抽检的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西安华联SKP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检的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