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9大类117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3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重金属污染超限量、生物毒素超限量、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污染物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享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陕西天兴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晶糖蒜(酱腌菜),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天兴酿造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西安锦悦汇大旺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为西安麓芭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色开心果,1批次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小馆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抽检的小碗,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在陕西锦绣餐饮有限公司北京东来顺西安高新店抽检的骨碟,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在西安市高新区香厨荟粤菜餐厅抽检的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在陕西徐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锦业路分公司抽检的筷子,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12号通告).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