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7号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调味品类食品2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酒精度。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酒精度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匠农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抽检的标称西安市古秦渡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腔长安黄酒(9.0%vol)(生产日期2020-4-25),经检验酒精度项目结果为11.6%vol,标准规定为:8.0%vol-10.0%vol,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