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34号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类食品24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氧氟沙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氧氟沙星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碑林区伟燕精品水果店抽检的鸡蛋(购进日期2020-7-8),经检验氧氟沙星项目结果为22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问题

(一)在陕西红叶商贸有限公司西安林河春天分公司抽检的散装鸡蛋(购进日期2020-7-10),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结果为3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在西安曲江新区(大明宫)吴建君鲜蛋批发部抽检的鹌鹑蛋(购进日期2020-7-12),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结果为96.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韦曲北街分公司抽检的鸡蛋(购进日期2020-7-22),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结果为12.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