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8号

近期,西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速冻食品8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涉及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问题

(一)在西安市莲湖区黎茗元宵店抽检的元宵(花生味)(加工日期2021-1-22),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结果0.38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附件3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