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保障全省工商系统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参照《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工商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然发生性,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全系统正常的工作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及公共财产安全,需要集中人力物力进行紧急处置的特殊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过程、性质和机理,具体分为以下几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地质、地震、洪涝、火灾、疫情等自然灾害。

(2)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仓储零售等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系统内部出现的重大交通事故、办公设施设备损毁、被盗、泄密、恐怖袭击等事件。

(3)市场紧急状况。主要包括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商品或食品流入市场,引起多人中毒、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无照经营、传销活动等各类非法经营活动中较大规模的人员聚集活动,以及引起的暴力抗法、群体抗法事件。

(4)新闻舆论事件。主要包括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或工商干部被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和领导批评曝光,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5)重大信访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申诉、投诉、举报,以及集体上访事件。

(6)其他具有群体性、苗头性、倾向性,严重影响全系统正常工作秩序的紧急事件。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扩散速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个级别:一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二级,重大突发事件;三级,较大突发事件;四级,一般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以保障干部群众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各类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认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整体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对应急工作规律的研究,强化先进应急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大力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和全系统干部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2、组织机构

2.1  领导机构

省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省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省工商局主管副局长、纪检组长

  员:班子成员,省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宣布发出预警、进入紧急状态和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科学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

(3)检查督导各单位、各部门的处置工作;

(4)向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应急委员会报告工作;

(5)向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通报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6)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

2.2  日常办事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负责人由省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适时抽调的有关处室和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综合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3)收集、汇总各类信息,分析研究应急态势,为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

(4)应急值班;

(5)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应急工作机构

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态势,分别成立现场处置组、事件调查组、后勤保障组和新闻报道组等工作机构。各组负责人和成员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指定。

现场处置组的主要职责:

(1)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助公安、信访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做好解释、劝导、调解和宣传等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对受害人员进行医疗救治,指导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3)组织封存并妥善保管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及时送检可疑商品、食品,收集相关证据;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5)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事件调查组的主要职责:

(1)调查事件的原因、经过、涉及范围和危害程度;

(2)调查事件涉及商场、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年检、资质、前置和经营情况;

(3)调查相关人员的责任情况;

(4)收集、汇总突发事件第一手调查数据和资料;

(5)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对事件进行调查;

(6)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后勤保障组的主要职责:

(1)为各应急工作机构安排适当的办公场所;

(2)做好车辆、油料、器材、经费等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状态下的食宿供应;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5)确保系统网络和通讯畅通;

(6)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闻报道组的主要职责:

(1)收集与突发事件相关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资料;

(2)适时将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向社会和新闻媒体通报;

(3)做好与有关新闻单位的沟通和联络工作;

(4)审查各单位、各部门对外发布的新闻材料;

(5)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预警和预防

3.1  信息报告

报告事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重大隐患、异常状况、苗头性问题等;已发事件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起因、社会影响等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主体:发现突发事件或重大隐患的单位和个人。

报告程序:突发事件(隐患)发生(发现)后,要立即采取电话、传真、网络、行文等方式逐级报告,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地区工商机关通报。各市局要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省局应急办公室进行初次报告。后续处置情况随时报告。

3.2  信息监测

应急办公室要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市场监管网络,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与系统工作相关的各类动态信息。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各级工商机关上报的信息和有关部门反映的信息要及时进行核实确认,开展风险分析。对经确认的重要信息要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和启动应急预案。

3.3  预警发布

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用红色表示;二级,重大,用橙色表示;三级,较大,用黄色表示;四级,一般,用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事件或隐患的简要情况;预警级别;警示事项;先期处置措施;有关要求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对系统内部可通过电话、传真、政务信息网络和发文等方式进行;对系统外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进行;对学校、村镇、社区、集市、商场、超市等特殊场所可采取安排宣传车、张贴公告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

3.4  先期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接到预警信息或者发现突发事件(隐患)后,要在迅速报告情况的同时,根据职责和分工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尽力控制事态。

4、应急处置

4.1  启动预案

在情势紧急或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时,应急办公室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有关情况,并提出进入紧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告后,迅速判断形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传达上级指示。

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情况,下达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

4.2  紧急状态

4.2.1  一级状态

(1)全局人员停止休假,招回外出人员,省外48小时到位,省内24小时到位,市内人员立即到位,未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请假或擅自离岗。

(2)各单位、各部门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电话、传真机和全体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

(3)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和后勤供给提供无间歇支撑和保障。

4.2.2  二级状态

(1)全局人员停止休假,立即进入工作岗位,未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请假或擅自离岗。

(2)应急办公室、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信息中心24小时轮流值班,电话、传真机和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

(3)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和后勤供给提供无间歇支撑和保障。

4.2.3  三级状态

(1)全局人员工作日全体在岗,休息日50%以上人员备勤,手机24小时开通,出现紧急情况,2小时内集合完毕。

(2)应急办公室、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信息中心24小时轮流值班,电话、传真机和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

(3)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和后勤供给提供无间歇支撑和保障。

4.2.4  四级状态

(1)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不得离开本市,手机24小时开通;应急办公室、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信息中心24小时轮流值班,电话、传真机和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通。

(2)车辆、网络和后勤保障部门确定专人值班。

4.3  处置措施

(1)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组建各应急工作机构,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2)各应急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结合突发事件特点,制定具体处置方案,迅速开展工作:

现场处置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做好解释、劝导、调解和宣传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卫生、消防等部门对受害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治,指导开展灾后自救、互救和重建工作;封存并妥善保管现场物品、档案资料、可疑商品食品,及时进行取样送检,收集相关证据。

事件调查组要围绕起因、经过、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迅速开展调查;组织力量对可能涉及的经营者、生产者、消费者进行拉网式检查、登记,掌握经销、使用、储存等环节的情况;通过实地调查、查阅档案资料、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确认事件涉及人员,特别是工商干部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整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

后勤保障组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现场处置情况及时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重点负责交通调度、车辆调配、场所安排、物品(器材)供应、食宿安排、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新闻报道组要及时收集与突发事件相关的各类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适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统一全系统信息发布口径;对报刊、电视、网络关于突发事件的相关报道进行监测,随时掌握舆论导向,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舆论情况。

应急办公室要与事发地工商机关、各应急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保持不间断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最新动态和各项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应急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遇到的问题,确保各类信息和指令上传下达,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3) 各应急工作机构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适时研究应变对策,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要及时分析突发事件特点以及处置措施和效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要加强信息报告工作,一般情况白天4小时报告一次,夜间情况第二天早8时报告,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4.4  应急解除

引起突发事件的因素消失、危害后果消除、突发事件态势平稳可控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报告和情况,下达解除紧急状态指令,各应急工作机构退出处置行动。

5、善后和重建

5.1  善后处置

(1)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罢访息诉、法律救助等工作。

(3)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全面加强市场监管,严防各种隐患回潮反弹,保持市场秩序稳定。

(4)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以及各应急工作机构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写出总结报告。

(5)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回顾和调查,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6)适时召开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发扬成绩,检讨教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

5.2  恢复重建

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进行全面评估,指导受灾、受害地区和部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6、监督管理

6.1  预案演练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应急预案,结合职责分工,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预案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进行演练。省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整体演练。

6.2  完善制度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日常工作和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预案的建议和措施;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预案要求的预警、报告、检查、登记、值班、保密、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6.3  宣传培训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图书、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等应急能力。

7、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