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承担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咨询,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5.负责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相关工作,依法对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商品流通领域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开展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负责全国驰名商标、全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11.负责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12.负责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13.指导基层工商部门、配合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单位构成: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包括市局机关和17个工商分局及市局信息档案咨询服务中心,其中:行政单位1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8个,市工商局信息档案咨询服务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
纳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 | 行政单位 |
2 | 工商经开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3 | 工商高新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4 | 工商新城分局 | 行政单位 |
5 | 工商碑林分局 | 行政单位 |
6 | 工商莲湖分局 | 行政单位 |
7 | 工商雁塔分局 | 行政单位 |
8 | 工商灞桥分局 | 行政单位 |
9 | 工商未央分局 | 行政单位 |
10 | 工商阎良分局 | 行政单位 |
11 | 工商临潼分局 | 行政单位 |
12 | 工商长安分局 | 行政单位 |
13 | 工商曲江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4 | 工商双生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5 | 工商浐灞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6 | 工商航空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7 | 工商航天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8 | 工商港务分局 | 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
19 | 市工商局信息档案咨询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单位 |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2,289.75 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60.6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4,229.0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160.6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41,834.62万元
(1)基本支出30,631.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62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5.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84.40万元。
(2)项目支出11,203.4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000.82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478.21万元,执法办案专项527.68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22.07万元,信息化建设1,927.38万元,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7.25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615.74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06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80.26万元,项目支出8,080.4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60.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6,756.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66.67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专项974.44万元,执法办案专项527.68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22.07万元,信息化建设1,927.38万元,事业运行382.71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2.18万元;医疗保障支出2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3.4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6,568.32万元,其中货物采购3,387.99万元,工程采购2,794.23万元,服务采购386.1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7.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23万元,公务接待费14.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系统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较2014年同比下降1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全市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3.23万元,较2014年同比下降44%。主要用于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公务、执法办案、市场专项清理检查等活动所开支的车辆油料、维修、保险、审验、过桥过路等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全市工商系统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累计支出14.14万元,较2014年同比下降24%,累计接待2,18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