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承担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4.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咨询,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5.负责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相关工作,依法对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商品流通领域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开展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
    10.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全市著名商标的认定、管理;负责全国驰名商标、全省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
    11.负责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12.负责全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13.指导基层工商部门、配合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工商系统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7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局和省局年度工作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创新宽进政策措施,落实信用监管要求,加快“效能工商”建设,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全面打造 “五星级”亲商为民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以行政效能革命为引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二是以统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三是以“放心消费”创建为载体,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四是以建立为民服务长效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五是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着力深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六是积极完成各项市考目标任务及省局、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包括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本级)及18个工商分局、18个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个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18个工商分局即工商新城分局、雁塔分局、莲湖分局、碑林分局、未央分局、灞桥分局、阎良分局、临潼分局、长安分局、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分局、高新分局、经开分局、曲江分局、浐灞分局、航空基地分局、航天基地分局、国际港务区分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分局(2017年新增预算单位)。其中,新城分局、雁塔分局、莲湖分局、碑林分局、未央分局、灞桥分局、阎良分局、临潼分局、长安分局9个分局为行政单位,其余9个分局为参公事业单位。18个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市编办文件已申请财政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
 
    四、工商系统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工商系统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总计2429人,离退休人员总计820人。其中:全系统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在职人员总计143人,退休总计5人。
 
    五、工商系统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年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基层预算单位资产总额为44506.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39,376.90万元,事业单位资产5129.88万元。
 
    六、工商系统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根据工商系统2017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工商执法监管业务工作要求,明确项目预期工作量目标和预算绩效目标。 2017年我局系统有三大项目列入预算绩效自评,一是全系统工商业务用房租赁和物业费1193.66万元,二是信息化建设项目609.75万元,三是工商所购建项目585万元。通过预算绩效自评,发现查找项目执行中资金使用和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
 
    七、工商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西安市工商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47.33万元,较2016年512.33万元减少65万元,降幅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5万元,较2016年增加5万元,增幅100%;随着国内接待计划任务的减少,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0.28万元,较上年80.19减少29.91万元,降幅37%;全系统公务执法车辆减少,2017年度全市工商系统公务用车保有量16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92.05万元,较上年432.14减少40.09万元,降幅9%。工商系统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较上年同比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压缩了公车数量,加之各单位严格加强车辆管理,节约了车辆运行维护费;二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规模和接待标准。
 
    八、2017年工商系统部门预算收支说明(详细说明见附件1—8)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收入预算同比增加3592.26 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两个预算单位: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及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信息化建设预算增加712万元;商业服务业项目预算600万元。
    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支出预算同比增加359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563.0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住房保障支出1849.7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429.2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项目增加及新增两个预算单位;新增专项资金支出-名牌战略专项资金6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全市工商系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4115.04万元。其中办公费381.02万元,印刷费58.78万元,咨询费2.00万元,手续费1.54万元,水费62.42万元,电费187.01万元,邮电费123.34万元,物业管理费39.1万元,取暖费89.46万元,差旅费117.05万元,维修(护)费218.13万元,会议费23.44万元,培训费38.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0.28万元,劳务费268.35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98.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执法车辆)184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开支60.89万元。
    (三)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工商系统预算共计35567.93万元。其中,市局机关本级3942.73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1,122.05万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1,137.63万元,新城分局3,093.61万元,碑林分局3,166.29万元,莲湖分局2,794.98万元,雁塔分局2,554.95,灞桥分局1,498.68万元,未央分局1,737.87万元,阎良分局912.42万元,临潼分局2,561.90万元,长安分局1,576.26万元,曲江新区分局2,689.89万元,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分局2,223.61万元,浐灞生态区分局694.37万元,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分局236.29万元,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392.70万元,国际港务区分局326.31万元,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分局230万元,西安市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477.30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87万元,碑林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93.45万元,新城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22.30万元,莲湖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07.05万元,雁塔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01.67万元,未央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95.38万元,灞桥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76.52万元,阎良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35.32万元,临潼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55.10万元,长安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74.5万元,高新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61.34万元,经开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43.04万元,曲江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93.14万元,港务区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6.05万元,浐灞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32.47万元,航天产业基地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16.84万元,双生分局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86.92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668.1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预算4665.13万元,罚没办案成本补助采购预算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54.0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83.71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230.3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商系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附表:
    1.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
    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6.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8.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相关下载:

西安市工商局2017年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