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了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升营商环境的部署规划,切实履行质监部门职能,根据总局、省局执法打假工作安排,我局制订了《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11日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部署,保障正规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省局《2018年执法工作要点》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生产经营领域质量提升为目标,围绕市场和企业反映突出、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重点消费品、重点农资农机、重点建材产品、重点汽配产品及汽柴油、重点领域及行业”等内容,深入持久开展“质检利剑”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督查督办一批性质恶劣重点案件,集中公布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研究破解一批质量违法“潜规则”,全面加强质量监管,不断加大重点产品、行业和地区质量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媒体曝光力度和社会共治力度,形成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高压态势,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质量动能。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重点消费品“质检利剑”打假行动。

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日用消费品,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家具家装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消费品,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品,以及智能马桶盖、取暖器等产品为重点,配合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不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重点农资农机“质检利剑”打假行动。

围绕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为重点,重点查处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及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和短斤缺两等计量违法行为,严查坑农害农质量违法案件。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化肥产品等农资集中打假行动。

(三)深入开展重点建材产品“质检利剑”打假行动。

围绕建筑施工及住宅装修领域,以钢材、水泥、玻璃、电线电缆、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涂料、人造板等为重点,严查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标准产品、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去产能”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地条钢”等淘汰落后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重点建材产品“质检利剑”打假行动。以制动器衬片等产品为重点,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无证生产、生产不符合标准产品、未经认证出厂、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严查汽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虚标标号、无证生产以及计量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及领域“质检利剑”集中整治行动。

对电商、生产资料和主流媒体曝光、抽查不合格率高、发生社会反响强烈质量事件、质量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行业及领域,进行质量问题排查,摸清重点区域企业数量、整体质量水平和质量违法趋势,制定相应措施实施分类整治,推动重点区域质量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违法线索摸排。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5投诉举报热线、电商执法中心、监督抽查、媒体舆情分析、行业协会等作用,紧紧围绕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易发、高发质量违法行为的重点地区,广泛开展质量违法线索搜集。健全案源搜集排查机制,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加强暗访摸排,适时组织执法人员、行业协会、技术机构、被侵权企业、新闻媒体以及第三方社会调查数据分析企业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提升工作成效。发挥大数据作用,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日常检查等数据以及违法失信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带动和指导执法办案工作。

(二)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始终把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作为重中之重,努力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质量违法记录及公开制度的执行,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严重质量违法惩处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市、区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案件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执法打假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缺陷产品召回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衔接、联合办案力度。加强督查督办,对重大突发案件,深入执法一线,现场指挥,靠前督战,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

(三)强化工作检查督导。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市级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检查,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办案、廉洁办案意识,加强疑难案件和跨区域案件会商指导,提高办案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针对重点区域不同质量问题,综合运用打假治劣、质量帮扶、标杆带动等工作措施,推动综合治理。强化执法检查、稽查建议、行政约谈、层级督查、挂牌督办等工作方法,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区域性质量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约谈各单位负责人,倒逼整改落实;对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的突出质量问题,由相关部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