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直属单位,西安纤维纺织品监督检验所: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工作部署,掌握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状况,保障我市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陕市监函[2019]257号),市局决定在“六一”期间开展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婴幼儿、儿童服装两类重点产品,集中整治在生产、销售及经营性服务或公益活动中使用不合格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集团购买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的质量监控,确保我市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毅宏

副组长:高大志、校智慧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稽查处,高大志兼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安全检查。对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在生产、流通及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活动的各个领域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可致癌分解芳香胺染料、甲醛、PH值、纤维含量、色牢度等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产品使用说明是否有中文标注,标注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各类质量违法行为。

(二)加强重点场所安全检查。要集中执法力量,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卖店、集团采购为重点场所,切实防止假冒伪劣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流入监管的空白区。

(三)从严查办质量违法案件。要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摸排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要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对整治中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两顶格一重点”等执法要求,依法严格查处,切实提高重点领域监管水平。                                                                                       

(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大对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向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宣讲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引导,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辨识水平,要加强正面宣传,扶优治劣,引导消费,营造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到6月底结束,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前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5月15日至6月20日,集中整治,狠抓落实;

第三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检查验收,巩固成果,上报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提高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专卖店等区域的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西安纤检所要发挥好专业执法的优势,重点加强对生产企业和医院、学校、幼儿园等集团采购单位购买婴幼儿、儿童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质量诚信,严格按标准生产,依法经营。

(三)加强信息沟通。一是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6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上报至纤纺所汇总。二是要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依照程序通报相关部门。

联 系 人:侯炜

联系电话:029-81779511

邮箱:1448273481@qq.com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