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长乐西路食品药监所深入开展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

为切实履行药品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行为,近期,新城区长乐西路食品药监所对辖区的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处方药销售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查驻店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期间是否做好处方药留存及审核等工作;二是查药品分区陈列情况。检查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并设有专用标识;三是查处方留存情况。检查处方药销售是否有处方药销售登记,并保存处方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处方上是否有处方审核、调配等相关人员的签字或盖章。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0家,对3家处方药销售不规范的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规范了药品零售企业的处方药经营行为。下一步,监管所将持续加强对处方药的销售管理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