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长乐中路食品药监所进一步深入开展处方药销售环节专项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药品经营秩序,保证药品零售环节的用药安全,长乐中路食品药监所根据全局统一安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处方药销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宣传动员明要求。通过药品零售企业微信群、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强对药品经营规范要求及处方药销售相关舆情进行宣传,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销售处方药。

二是多措并举保安全。要求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制作执业药师在岗时间备案表,填写药品零售企业信息登记表,备案时间内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及时向所里报备。执法人员根据备案表,随机抽查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履职,处方药处方留存、审核、调配、核对等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电子处方是否用于儿童、孕妇及65岁以上老人。

三是严格执法重处罚。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检查,对执业药师未在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以及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严格处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药店处方药销售行为。

下一步,长乐中路食品药监所将一以贯之,持续加大处方药销售环节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经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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