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吕昊言商贸有限公司等2881户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经查,西安吕昊言商贸有限公司等2881户企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https://sn.gsxt.gov.cn)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如企业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补报公示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特此公告。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曲江新区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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