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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6号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16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3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联鑫盛隆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龙眼,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西安市高新区元七便利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龙眼,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蓝田县归亮亮鲜菜店销售的芹菜,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