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陕药监(西)罚〔2024〕0004号

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生产不符合化妆品技术规范的“兆春牌痘必净精华液”案,详情如下:

陕药监(西)罚〔2024〕0004号 药械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康春).docx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西安分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