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航空基地和也健康睡眠体验中心等12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西安市航空基地和也健康睡眠体验中心等12户 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未按规定报送2016年度报告,违反了《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将西安市航空基地和也健康睡眠体验中心等 12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西安市铁路运输法院或阎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西安市航空基地和也健康睡眠体验中心等12户个体工商户名单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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