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西工商航天听告字[2018]02号


西安宣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48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西安宣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48户企业吊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西安宣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46户有限公司及分公司、2户个人独资企业西安锐智网吧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该48户企业未参加20152016年度年报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同时税务登记状态为:未登记、非正常、非正常注销或注销状态。

西安宣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46户有限公司及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西安锐智网吧等2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展经营活动行为。

现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2)《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该48户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焦茂林 赵文平 联系电话:84181802

附:拟吊销西安宣和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48户企业名单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
2018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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