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潼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市工商临听告字[2018]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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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西安市临潼区小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9户有限公司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西安市临潼区小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9户有限公司在经营场地核查时,核准登记的经营场所未发现你公司,网上档案查询未发现你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同时管辖属地工商所未发现你公司的歇业备案证明,你公司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没有纳税申报,你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对西安市临潼区小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9户有限公司做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梁萍  联系电话:83876789

附:西安市临潼区小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29户名单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潼分局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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