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23号

近期,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1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项目总酸(以乙酸计)。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酸(以乙酸计)检出问题

在西安市临潼区新丰亿盛客超市抽检的标称为镇江恒江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镇江酿造香醋(生产日期2021-03-12),经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结果为2.81g/100mL,标准规定为:≥4.00g/100mL,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附件3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x

附件4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5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方便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